一、项目名称:中外合资(合作)企业《合同》、《章程》条款变更(限额以下鼓励类和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) 二、设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和合作经营企业法》及其实施细则 三、材料目录 1、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的转报请示; 2、投资者申请书; 3、董事会纪要(原件); 4、《合同》、《章程》修改后重新签订的文本(原件); 5、其它应提交的相关材料(具体变更事项见相应材料要求)。 四、办理流程: 接收申请材料审核一日内办理上报 五、收费:无 六、办结时限: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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